包拯(999~1062年)是北宋名臣,曾在中央政府當(dāng)過管理財政的三司使,管理監(jiān)察的御史中丞,最后逝于管理軍事的樞密副使任上。他一生很長時間在中央機構(gòu)任職,但最享盛名的是他于嘉祐二年(1057年)三月至嘉祐三年(1058年)六月,共一年三個月權(quán)知開封府的時期。開封府因為宋太宗、真宗未即位前都曾任過知府(或稱尹)、幾位親王也曾任過開封府尹,故號稱南衙(唐代稱中央政府為南衙)是政務(wù)繁雜、浩穰難治的地方。包拯自江寧府調(diào)任開封,時已59歲。他任地方官多年,在東京亦任官多時,熟知開封府的種種弊端。他在接受訴訟時,大膽革除舊習(xí),洞開衙門,訴訟者可以不經(jīng)吏役轉(zhuǎn)手訴狀,直接上堂遞訴狀,還可陳述事由,審判時不講情面,皇親國戚與民同罪。他任職時間雖短,敢于碰硬,拆除權(quán)貴們,特別是號稱國丈的張堯佐等阻塞蔡河水道的亭榭等違章建筑,免除了東京的水患,最為群眾稱道,成為婦孺皆知的青天。以后群眾傳說將眾多難以斷清的疑案,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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