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2年11月13日,正定縣人民政府公布的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。
位于城內(nèi)西南街。據(jù)記載,正定城隍廟始建于明洪武三年(1370年),坐北向南,中軸線上的建筑從南至北依次為戲樓、旱橋、牌樓、山門、正殿、后寢宮。其兩側(cè)是東西兩廡和正殿左右的配房,以及后寢宮兩翼的附屬建筑。整組建筑規(guī)模宏大,氣勢雄偉,布局嚴謹,主次分明,是集藝術、文化于一體的典型的中國道教廟宇殿堂布局。
城隍廟從落成之日起即成為正定道教活動中心。自明洪武十五年(1382年)始,府衙所設管理道教事務的官吏——道紀司都紀、副都紀,縣衙所設道會司道會都住在城隍廟內(nèi),主持廟內(nèi)和地方道務。
遺憾的是,1966年城隍廟被視作“破四舊”的重點對象,神像被毀,廟宇被挪為他用。在20世紀80年代文物普查時,廟內(nèi)僅存兩座建筑,當時稱前殿、后殿,F(xiàn)此兩殿已不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