楠木塘遺址,位于六合縣東2.5公里的靈巖鄉(xiāng)許喻莊,1965年南京博物院在考古調查中發(fā)現。楠木塘略呈長方形,稍低于四周的地面,楠木樁豎插在塘內淤泥中,保存有30多根,南北向,共三排,方向350度,F存木樁范圍面積,南北長17米,東西寬13米,面積221平方米。三排間距各約6米,木樁間距各1米左右。木樁除表面受浸蝕局部腐爛外,多數完整,形制有下端分別削成圓錐形、三角錐形和平頭形。塘內土層堆積中有許多漢代器物和磚瓦碎片,出土遺物有陶罐、陶豆、陶碗、陶盂、鐵錛、鐵斧、鐵臿、鐵鏃以及“半兩”和“五銖”錢,此外還有銅錠、銅塊等。楠木塘以往也曾出土大量的漢代遺物,在它周圍1~1.5公里的范圍內,地面也發(fā)現大量的漢代繩紋瓦和陶片等遺物。楠木塘建筑遺跡是一處地下用楠木作樁,上面懸空建筑房子的“干欄式”建筑。
從出土遺物的特點,特別是大量錢幣,主要的是廢錢和鑄錢時遺存的銅錠、銅塊的出土,說明這座遺跡可能是當時郡國鑄錢遺址所在。六合在漢代曾為吳王濞封地所屬范圍,漢文帝五年(前175)“令民縱得自鑄錢”,吳王濞憑借郡國勢力大量私鑄四銖半兩。楠木塘出土的四銖半兩即為吳王濞時所鑄的錢。武帝時該遺址仍在私鑄“五銖”錢。楠木塘鑄錢遺址的被毀棄,似在武帝元鼎四年(前113)“悉禁郡國無鑄錢”這一年,故建筑的時代應為西漢,其下限為西漢中期。